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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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文工团业务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04 点击数:316榆阳区文工团业务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树立剧团的整体形象,为了更好的调动演员的积极性,为了各部门能够有序的开展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一、领队人由专职副团长担任,全权负责日常管理对外演出
二、业务团长(部长)全权配合带队团长,负责团内业务安排、业务考核工作
三、各部部长方面:
1.各部部长一定要把上级命令如实传达给各个成员;
2.各部部长每周要召开一次例会(至少要碰头会),时间各部自定;
3.各部部长务必给本部制定一个规章制度;
4.做好各成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5.各部长组长无论是在选演员,排练,演出,补角色、练乐、带乐、装卸、开例会等都要提前通知;
6.在带队团长开会或者是全体成员开会时,各部长务必把本组成员通知到,凡通知到未到者名单上交考勤按旷工论处;
7.抓好演职人员具体工作,对每个人的意见,以及思想动态,要善于捕获,及时向所属副团长、业务团长汇报;
8.搞好部与部;组与组之间的协作,加强团结互助意识。
四.全体职员方面:
1、全体演职人员必须服从带队团长、业务团长分配的职务和角色、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若在开会,演出,排练等期间无故迟到,擅自离开,无故不到等违规现象者处罚如下:
(1)迟到3次者提出批评并严重警告,超过3次到5次者按照工资比例罚款、留团查看,超过5次者扣除当月绩效百分之五十、视为自行退团;
(2)擅自离开(旷工)两次者,劝其退团,超过5次者视为自动退团;
(3)无故不到3次者视为自动退团。
(4)排练演出中不论演员、乐队不服从领导、导演业务等安排调度并有顶撞罚款 元至 元,情节严重者停职检查等待决定。
2、上班排练期间必须服从团内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讲文明礼貌、不吵架闹事、衣冠端正讲究卫生、不准请假、无有团长批示一律不算并按旷工论处。
3、没有团里允许不能借故参加别的团体演出或无故怠工,如若发现一律按无故不到论处。
4、全体员工不能偷盗团内财物或同事之间的财物,如若发现处十倍以上罚款,留团查看。情节严重者上交法律部门。
5、内部任何管理人员及演员把本团的剧本音乐(相关资料)私自转借或卖给别的剧团及其他人,不得私自复印保存,一旦发现立即劝其退团。
6、特别提醒后勤部、装卸队的任务和职责,安全事关重大、直接影响整体进展。同时对全体演职人员严格要求安全责任问题,过量饮酒、酒后驾车、擅自耍水、登山、打架斗殴、或不按要求乘车等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问题责任自负。发现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五、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榆阳区文工团
2014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