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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人生

第二任团长高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15    点击数:901


高龄(身份化名),曾用名高岭(原档案名),1967年—1970年榆林农校工作,1970年—1982年榆林县芹河公社工作,曾任党委委员,公社副主任。1982年—1989年在榆林县歌舞团(1984年改为榆林县文工团),1982年—1984年歌舞团任副团长,1984年—1989年任文工团团长兼支部书记,1989年—2008年榆林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后兼有线电视台台长,2008年退休。

(一)

1982年春由芹河公社调榆林县歌舞团,任副团长。当时正赶上地区文化局要为北京汇报演出组织排练一场民间歌舞节目,为此,地区文化局从其他各县又抽调“六六旦”张有万、王向荣、郭云琴等十几名演员和民乐乐队人员,同我团的舞蹈队、乐队人员集中排练节目,因此,全团的中心工作也就为组织赴京汇报演出的节目而服务。据当年地区文化局尚爱仁局长讲:一九八二年农历正月十五日,应文化部的邀请,由尚爱仁和贺长光(时任地区专员)二人领队赴北京汇报演出。演出非常成功,习仲勋书记观看了演出,并上台热情的接见了演员,还对文化部的同志们说:“这台晚会非常好,非常精彩,我们就是要搞这些民间的、民族的东西,千万不要搞洋化了……”更重要的是他鼓励和支持榆林成立民间艺术团。

(二)人才的流动与输出

成立民间艺术团已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好多人员都有各自的打算,王志春、郭晓霞、王艳霞报考大学,马惠景调往延歌。八三年春地区民间艺术团未成立前,县上的财政状况也极度困难,团里财政也入不敷出。为此全团人员分为两个演出队,分赴各乡镇,下乡演出,即开展了业务又创收了一部分资金,老孟和我各带一个演出分队。

民间艺术团成立后,本团的舞蹈队和大部分民乐队都调走,留下一部分只能演小戏剧的演员小部分乐队,其他舞美和行政人员都留本团。在此种情况下,歌舞团名存实亡,歌舞团何去何存,都成为现实问题,县上领导班子对歌舞团的保留和撤销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没剧团有戏看撤销了事,一种是人员多难消化,撤销后又少了个宣传单位,应该保留。当时团里书记也调走,团内只有我一个领导,团内处于极端困难状况。为了给领导层提供一个可靠的依据,我召集团内现有的中层骨干研究决定改编了一部歌剧《离婚记》,许步斌改编剧本,韩玉林谱乐配齐,在大剧院演出非常成功,当时地县有关领导和同行们观看后,对现有留团人员的艺术才华有了新的看法,对保留剧团为领导们提供了可靠的事实依据。八三年底县上决定保留剧团,改名为榆林县文工团,并从地区文工团调来高国华、高俊两名业务骨干,同时任命为副团长。县政府当年决定给县文工团下达了10个全民招工指标,招收新演员。并从国有土地中划拨二十亩土地重新修建剧团和演出剧场。县建设局在西沙立即划出地点,但后来由于资金无法落实,土地也同时报废。剧团改为秦腔后,有部分演职人员不适应,县政府又将剧团16名同志调离分配其他单位,使剧团恢复了生机。高国华、高俊两名副团长,业务能力很强,工作热情又高,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剧团转型有了突飞猛进,不仅排出了四个折子戏,还通过从友好单位借调演员排了两本本戏,使演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戏排出后没有演出场地,县上领导又让政府办公室将县政府礼堂借给剧团演出,这也更说明了县上领导对剧团的极大关怀、爱护和支持。

在剧团的转型、发展中,高国华、高俊两位副团长,确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从培训演出、训练乐队、舞美、道具样样都干。工作并不是八小时而是十多个小时,在刚招来新演员时,白天排练晚上加班,很多节假日在加班,从未要过一分钱的补助和加班费。在当时,我对他们工作热情和工作作风都十分佩服,这对剧团的成长和发展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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